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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酒后,驾驶教练车接女儿

发布日期: 2017/4/4  [ 返回上页 ]
    为接在同学家玩耍的女儿,吴某竟在醉酒后驾驶教练车,被夜间开展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“百日会战”专项行动的珠晖交警查获。
     3月3日21时许,珠晖区交警大队在东外环沿线部署五个中队40名警力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。一台车辆牌号为“湘DA学”的教练车驾驶员看到执勤交警后神情慌张。见状,巡逻民警将其拦停检查,车窗刚一摇下,民警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。酒精吹气式检测结果显示,驾驶员吴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108mg/100ml,已经达到醉驾标准,涉嫌危险驾驶罪。珠晖交警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化验体内血液酒精准确含量。

     据悉,当天吴某家人聚会,中午开饭较晚,酒过三巡后已经是15时多,由于气氛热闹吴某也没有休息。20时30分,得知女 儿在同学家玩,吴某主动要求去茶山坳接其回家,当他驾车行至东外环衡花路口时,被执勤交警逮了个正着。吴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。

     珠晖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,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,酒后不开车,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出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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